申报教师请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11:00前将《长白山杰出人才申报书》、《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汇总表》、《中层单位推荐报告》和《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纸质版各一份以及电子版(按照要求命名)交至东荣大厦1011室。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域内人才引进工程”“长白山特聘杰出人才”“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杰出人才
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国际、国内前沿领域,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能够坚持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或国际知名科学家潜力。
(二)青年拔尖人才
一般情况下申报业绩应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作出的突出业绩。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全省每次遴选30名左右。申报人应当为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取得一定学术或技术成果的青年创新人才。年龄应不超过40岁,取得博士学位,已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
2.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明显贡献。
3.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二、资助政策
杰出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周期均为5年。吉林省按照不同层次和类别给予每人(团队)培养支持经费,分5年拨付。
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人才用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可根据需要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经费保障。
给予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25万元支持经费,给予人文社科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15万元支持经费,主要支持入选者用于开展学术研究、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服务基层以及合作交流、绩效激励等。
培养支持经费中的绩效激励部分不得超过总额的20%,视同省级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的省管干部本人不享受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绩效激励部分。
省级培养支持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时,由入选者(团队)向学校提出使用计划及具体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支付。在培养支持周期内,年度剩余的培养支持经费按原渠道返还。
三、申报推荐数额
(一)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无申报限额,学校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青年拔尖人才
1.本年度我校青年拔尖人才推荐指标共计30人,各单位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2.专家联合推荐须由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在本专业领域内联名推荐,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名院士或委员最多推荐3名青年拔尖人选。
3.对国防科技领域申报人设立绿色通道,申报材料由所我校直接报送省内有关单位,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四、相关说明
1.坚持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曾被聘为原“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山领军人才”,原支持期结束后可申请认定“长白山杰出人才”。
2.省管干部和驻吉中直部门(单位)相当层级领导干部由所任职单位党组(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长白山杰出人才申报书》每人一份,命名“学院+申报类别+姓名+推荐表”
2.《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每人一份,命名“学院+申报类别+姓名+推荐表”
3.《汇总表》每单位一份,命名“学院+汇总表”,各单位须对限额内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进行有序推荐
4.《中层单位推荐报告》每人一份,命名“学院+姓名”
5.《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一份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星期四)16: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项目科(鼎新楼A区603),电子版发送至quxiatong@jlu.edu.cn。
联 系 人:曲侠潼 金美彤
联系电话:85166928 85166048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