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和《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制定吉林大学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健康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为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试方式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三、组织管理
1.成立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并组织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考试结果负责。
2.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命制符合学科专业特色及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的试题。
3.成立若干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成员应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一般为5人。
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
5.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考试教师,开展网络考试演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7.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命题、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考试组织
普通招考(含非全日制专项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外国语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及综合能力测试均由文学院组织。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初试外国语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达到学校确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文学院组织的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综合能力测试考核。
五、考试内容
(一)外国语考试。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查考生学业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三)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参照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在资格审查及考试过程中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网络平台、设备及环境要求
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首选网络平台为“钉钉”软件,备选网络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考场设备及环境要求详见附件2《kaiyun(中国)官方网站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考试指南》。
七、资格审查流程及要求
所有已报名(含6月8日-6月10日报名成功)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的研究生证原件;
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7.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
指定邮箱:jluwxy2020@163.com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6:00。
格式要求:考生需将以上材料分别命名:姓名+材料名(如:李XX+身份证)并将文件夹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命名:姓名+所考专业(如:李XX+新闻学)。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报名简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八、考试时间
每个考生的考试(含所有科目)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各专业考试日程安排待第二次网上报名(6月8日- 6月10日)结束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官网通知。
九、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规则
考生成绩满分400分,其中外国语60分,合格分数线为36分;业务课一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课二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试140分,合格分数线为84分。总成绩为(外国语分数+业务课一分数+业务课二分数+综合能力测试分数)÷4 =最终分数。按照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科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1.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文学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招生工作中,严禁学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咨询电话: 0431-85168851 0431-85166192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kaiyun(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