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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0年城市晚报奖学金申报

发布日期:2010-10-21 作者: 点击:
wxyxt 发表于: 2010-10-21 11:57 点击:1499

2010年城市晚报奖学金开始申报,请各年级新闻班、体育新闻班同学参看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行申报,填写《城市晚报奖学金审批表》(需在审批表后附成果复印件)。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可再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010274:00前交到学工办。

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评选条例

第一条:为了鼓励kaiyun(中国)官方网站新闻专业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表彰在学习、工作、新闻实践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特由城市晚报社出资600000元,设立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从2002年开始,每年30000元,为期20年,

第二条: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奖励对象主要为文学院新闻专业(含体育新闻方向)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评定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学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行为,道德品质好。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获得本学年度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3、在社会实践、精神文明、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参与校院集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

4、热爱新闻专业,并努力进行新闻实践。写出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新闻作品、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新闻作品和新闻学论文。

第四条:奖学金额度和奖励办法

1、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每年30000 每年评一等奖 8 ,金额为

1500/人;二等奖 12 ,金额为 1000 / ;三等奖 12 人,金额为

500/人。

2、获得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的学生,要填写《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审批表》,此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五条:评选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提出申请。

2、由院城市晚报新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并报送城市晚报社备案。

3、该奖评审在每年十月份进行,十一月八日记者节发放。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定奖学金时不予考虑

1、未达到本学年规定课程所应达到学分者或有补考者。

2、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第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和城市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