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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作者: 点击: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从即日起将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发〔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接收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参评作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真诚欢迎全国新闻机构或个人向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自荐或他荐参评的优秀新闻作品,类别不限。

2.本次征集只接收第三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参评新闻作品(不含新闻论文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须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应由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3.自荐(他荐)参评作品须完整公示参评材料,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自荐、他荐作品推荐表》,并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刊播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连续、组合)作品,还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作品报送材料包括: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原件;通讯社作品,提交打印稿和2份媒体采用样品;广电作品提交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1份;新媒体作品,提交作品首屏的打印页,音视频内容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参评作品推荐表》填报作品网址或可供阅览二维码。报纸、通讯社作品、广电、新媒体作品刊播内容文字复印件10份,网络公示用电子版材料存入U1份(并请将网络公示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作品格式以中国记协相关要求为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不得向2家(含2家)以上单位推荐。参评作品及其相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一稿多投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列入本初评委员会黑名单。

4.自荐、他荐参评人员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签订《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填报《公示情况表》。

其中,副刊作品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副刊作品参评推荐表》,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作品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报纸、通讯社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推荐表》。音视频新闻访谈、音视频新闻直播、广播电视新闻编排作品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音视频新闻访谈、新闻直播和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广播电视新闻专栏)》。新闻漫画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报纸版面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报纸版面参评作品推荐表》。新闻摄影作品专项填写《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融合报道、应用创新专项填写《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参评作品推荐表》,新媒体新闻专栏作品专项填写《新媒体新闻专栏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余项目填写《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5.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件。

6.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可向中国记协评委会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为3件(其中吉林省内媒体刊播作品1件);1 个刊播单位(含新媒体发布平台、账号)作品不超过 1 件。并将拟报送中国记协的作品于5月下旬在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吉林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评审、报送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送新闻作品截止日期2023516日。

  7.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报送材料的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kaiyun(中国)官方网站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电话:043185166126

邮箱:xinwenjiang2023@sina.com

    中国新闻奖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初评委员会

   2023330

附件:

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文件发布

http://www.zgjx.cn/2023-01/13/c_1310690298.htm